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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

2012年05月30日 10:27 鹤壁职业技术学院 点击:[ ]

我院网上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,各处室负责人签字,主管院长批准后,网络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。
具体规定如下:
1、信息发布单位需填写《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上网信息审核登记表》,所发布信息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五条之规定。
2、《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上网信息审核登记表》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,和所发布的信息源一起报送信息审核单位进行审核。
3、信息审核单位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、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,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。
4、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,由申请单位将信息源及《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上网信息审核登记表》转发给网络中心。
5、网络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源在确认审核意见后,应及时在网上发布。
6、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记录备案,规范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管理,以方便上级部门的检查。
7、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、处理、转发的备案工作。
8、网络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。
备注:信息源为书面打印文档两份及软盘文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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